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部分餐飲服務企業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處置通報(2023年第二十一期)
發布日期:2023-11-13 
來源: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8707
北京食品網訊:
近期,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部分餐飲服務企業存在食品安全問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現將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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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焦士濱小吃店(招牌:山東饅頭;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小辛莊村4號-02〈臨時〉)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情況下繼續生產經營。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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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旦旦小吃店(招牌:蘭州拉面大盤雞;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魏窯村48號院1號〈臨時〉)食品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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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綠樹恒通科技有限公司(招牌:東道煮串串香;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中心南街〈西貫市臨街7號-2〉)現場超范圍經營麻辣燙。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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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昌陽鄭恒東面食銷售店(招牌:紅姐燒餅店;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西貫市村商業街〈臨32號〉)餐具未保潔存放。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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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小辛莊福星照相店(招牌:熟食涼菜;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小辛莊村57號-13〈臨時〉)食品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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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半截塔和平蔬菜店(招牌:強哥銅鍋涮肉;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半截塔村427號院1號〈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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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昌陽七彩虹商店(招牌:貫市坊;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陽坊村西大街〈新華書店對面〉)現場超范圍經營涼菜。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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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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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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