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10家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餐飲單位(2023年第十九期)
發布日期:2023-10-30 
來源: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   瀏覽次數:6370
北京食品網訊:
2023年10月10日-10月24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海淀區10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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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鴻運海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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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太太好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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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志強北園1號21號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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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設備、容器未定位存放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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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靠譜仁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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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北京靠譜烤羊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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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四區120幢二層2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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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涼菜間的門缺失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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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海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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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海簋蒸汽海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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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高梁橋斜街19號5號商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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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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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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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品圣甲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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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京友居醬香包子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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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直路3號1層101-0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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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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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徽韻坊餐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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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巴蜀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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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佟家墳甲4號1-2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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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按要求存放在專用的保潔設施內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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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薈三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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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成都小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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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田村路43號環京現代物流設施項目A-1F-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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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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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華德海天餐飲文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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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先啟半步顛小酒館(蘇州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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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乙16號2層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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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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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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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北京南長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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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南長城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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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吳家場路51號1層C6-101、C6-102、2層C6-201、C6-202、3層C6-301、C6-302、4層C6-401、C6-402、5層C6-501、C6-502、6層C6-601、C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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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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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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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北京漁夫鮮生海航餐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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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漁夫鮮生*蒸汽海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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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榆樹小區郵局南側1號樓等6幢1幢東側2幢平房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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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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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北京三品香源餐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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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名稱:百面千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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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48號1層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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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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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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